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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我中心门诊共负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地通知
作者: 时间:2006-8-2 10:53:47 来源: 阅读 73131 次 【字体:

   根据《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,经审核,从7月10起,我中心门诊共负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80%调整为8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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