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服务承诺
1、在医疗服务活动中,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;
2、拒绝接受医疗器械、设备、卫生耗材、药品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等各种不正当利益;
3、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、治疗或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;
4、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;
5、不购置、不使用、不销售假冒伪劣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及其他卫生用品。根据患者病情,合理检查、科学用药,不开大处方,不做不必要的检查;
6、礼貌接诊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,文明行医。积极开展咨询义诊活动;
7、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、隐私劝和监督权,执行医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;
8、执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单制”,不分解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;
9、执行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,对中标药品严格按合同采购,合理使用;
10、医疗服务实名投诉应于10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|